一、临床科室收治范围
1、普通精神科:主要收治16-65岁精神障碍患者。
2、儿童青少年科:主要收治18岁以下的各类儿童青少年精神、心理障碍患者,需心理治疗的未成年人。
3、临床心理科:主要收治16-65岁心境障碍、应激相关障碍、焦虑及恐怖相关障碍、强迫及相关障碍、分离转换障碍、进
食障碍、躯体形式障碍、性相关障碍、人格障碍、心身疾病以及有心理治疗需求的患者。
4睡眠医学科:主要收治失眠障碍,焦虑、抑郁、双相情感障碍等精神心理疾病伴发失眠,睡眠相关呼吸障碍,中枢嗜睡
性疾病,睡眠-清醒昼夜节律障碍,异态睡眠,睡眠相关运动障碍,镇静催眠药物成瘾等患者。
5、老年医学科:主要收治60岁以上的各类老年期精神障碍患者。
6、躯体治疗科:主要收治合并躯体疾病的精神障碍患者。
二、探视管理制度
1、探视时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大门口的安全,防止病人趁探视家属进出时出走,总务护士负责检查、登记家属带来的物品,防止危险品带入病区。
2、一般应在规定地点探视,不得任意进入卧室,卧床者除外。如带病人离开病室,须经值班护士同意,但不得离开医院。
3、护士负责接待,耐心解答探视者的询问,有关医疗及预后等问题可通知医生给予介绍。
4、探视时要严密观察病人的动态,对情绪波动明显的病人应及时劝慰,必要时通知医生暂停探视,并采取相应措施。
5、督促家属遵守探视规则,禁止探视人员将违禁物品,各种凶器、锐利品、酒类以及易燃物,带入病室。不可将手机借给病人,若为其他病人代发书信,须经主管医生同意后方可代发。
6、特殊感染的病人原则上不探视,必要时须在医护人员指导下按规定防护后方可探视。
7、探视时加强巡视,观察病人的情况并做好宣教,防止进食过快引起窒息。
8、护士应向病人及家属做好健康宣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