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两学一做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08 浏览量:18298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和任务分解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精神,根据《中共武汉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办发〔2016〕8 号)、《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全市“两学一做”学习安排的具体方案>》(武组通〔2016〕26 号)和《关于在全市卫生计生委系统党员中开展“学
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按照“牢牢坚持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这个根本,牢牢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这个关键,牢牢坚持经常性教育这个特点”的总体要求,现就学习教育提出具体安排和责任分解如下。
一、集中开展专项排查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选优配强班子特别是党支部书记,健全和完善党的制度体系,不断激发党员队伍活力,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坚决杜绝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完成时限:2016 年12 月
责任部门:党办、各支部
(二)抓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
1.摸排查找。以支部为单位,对正式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进行专项排查。
完成时限:2016 年4 月
责任部门:党办、各支部
2.规范管理。摸清失联党员情况,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努力使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参加学习教育。
完成时限:2016 年8 月
责任部门:党办、各支部
二、围绕专题学习讨论
(一)开展学习教育。
1.学习书目
(1)全体党员:《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的基本规章制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 年版)》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工作的重要论述等。
(2)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党的基本规章制度和重要法规。《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领导干部读本)》、《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 年版)》、《知之深爱之切》、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要论述等。
2.学习形式
(1)个人自学
中心党委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业余党校建设,拟定党员学习计划,提出个人自学必读书目和选读书目。每个党员要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
完成时限:贯穿始终
责任部门:党办、各支部
(2)集中学习
一是开展支部学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各支部要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各支部制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每月固定一天为“支部主题党日”,结合实际定期开展活动。
责任部门:党办、各支部
二是开展党校学习:发挥业余党校主阵地作用,结合全体党员、支部书记、领导班子、医德医风等多层面培训班,开展党员学习教育。
完成时限:2016 年12 月
责任部门:党办、各支部
三是开展典型学习:选取中心“好医生”、“最美计生人”、“最美基层干部”、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对口帮扶先进代表等,进行先进事迹宣讲,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完成时限:2016 年8 月左右
责任部门:党办、各支部
(二)围绕专题集中讨论。
1.开展“合格党员标准大讨论”
以各支部为单位,对照“四讲四有”(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标准,联系实际开展专题讨论。要认真准备发言提纲,主动参与集中交流,做到人人剖析、人人发言。
分四个专题,每两个月组织一次:
专题一(5-6 月):对照党性原则,看理想信念牢不牢。重点学习讨论如何坚守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如何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切实做到讲政治、有信念。
专题二(7-8 月):对照党规党纪,看遵规守纪严不严。重点学习讨论如何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组织原则挺在前面,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组织观念、服从组织决定,知敬畏、明底线,切实做到讲规矩、有纪律。
专题三(9-10 月):对照标准标杆,看道德境界高不高。重点学习讨论如何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积极健康生活方式,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传承党的优良作风,涵养优良医德医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坚守共产党人精神高地,切实做到讲道德、有品行。
专题四(11-12 月):对照职能职责,看作用发挥好不好。重点学习讨论如何保持良好精神状态,从实际出发履职尽责谋事创业,积极为党的事业担当作为,在打造经济城市民生“三个升级版”、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国家医疗服务中心中当标兵、做模范,切实做到讲奉献、有作为。
责任部门:党办、各支部
2.开展学习体会大交流
发掘中心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悟得透、体会深、做得好、代表性强的党员干部,进行集中交流。
完成时限:2016 年7 月
责任部门:党办、各支部
三、认真讲好专题党课
(一)支部党课。
党支部结合专题学习讨论,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安排并组织实施。
完成时限:支部党课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七一”前后,各党支部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5 周年活动,集中安排一次党课。
责任部门:党办、各支部
(二)党建知识送教上门。
结合中心专业特色及工作实际,购置相关书籍并开展送教上门活动。
完成时限: 2016 年12 月前完成
责任部门:党办、各支部
四、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一般安排在年底,具体时间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再行确定。
完成时限:2016 年12 月左右
责任部门:党办、各支部
五、开展党员专项评议
(一)民主评议。
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
完成时限:2016 年12 月
责任部门:党办、各支部
(二)谈心谈话。
结合民主评议,要求支部班子成员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
完成时限:2016 年12 月
责任部门:各党支部
(三)结果运用。
党支部采取适当方式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
完成时限:2016 年12 月
责任部门:党办、各支部
六、服务大局争创佳绩
(一)宣传一批先进典型。
开展“好医生”、“最美计生人”、“最美基层干部”、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等评选推荐活动,宣传一批先进典型。
完成时限:2016 年12 月
责任部门:党办、各支部
(二)打造一个党建品牌。
抓好志愿者团队建设工作,积极向兄弟单位学习取经,打造具有中心特色的党建品牌。
完成时限:2016 年12 月
责任部门:党办
(三)解决一批突出问题。
通过开展医疗服务监管不到位问题承诺整改工作、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过度医疗专项整治、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医疗服务中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
完成时限:2016 年12 月
责任部门:院办、监察科、医务科、审计物价科
(四)总结一批特色工作。
创新思路,围绕中心工作挖掘独具特色的亮点举措,并于年底进行汇总提炼。
完成时限:2016 年12 月
责任部门:党办
(五)帮扶一个贫困地区。
完成三万对口扶贫工作任务(黄陂区滠口街南湖村);动员和号召党员带头以义诊、健康宣教、送医送药等形式帮扶贫困地区,提高贫困地区精神障碍防治康复能力。
完成时限:2016 年12 月
责任部门:党办
(六)开展一批纪念活动。
开展卫生计生系统纪念建党95 周年暨评选表彰活动;举办学党章知识竞赛等。
完成时限:2016 年7 月
责任部门:党办
(七)办好一项民生实事。
协助建设20 家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机构,并建立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人员培训基地,负责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人员培训工作。
完成时限:2016 年12 月
责任部门:精防办
(八)推广一批改革举措。
推进合理用药电子预警管理委院级平台的对接、配合公立医院改革,优化绩效考评方案。
完成时限:2016 年12 月
责任部门:监察科、信息科、医务科、经管办等
七、领导干部带头示范
(一)带头参加学习教育。
建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联系点,带头参加支部各项活动,指导好分管领域的学习教育。
完成时限:2016 年12 月
责任部门:党办、各支部
(二)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1.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和各项学习教育安排。
完成时限:2016 年12 月
责任部门:党办、各支部
2.定期开展中心组学习和专题交流研讨。
定期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围绕从严治理为官不为、落实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等内容,每次确定一个专题开展交流研讨。
完成时限:2016 年12 月
责任部门:党办、各支部
3.以“两学一做”为主题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
完成时限:2016 年12 月
责任部门:党办、各支部
八、坚持加强督促指导
中心党委要在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学习的同时,指导各支部开展学习教育。党委要结合绩效考核、履职尽责考核等工作,采取随机抽查、现场走访等方式,每个季度对各支部开展学习教育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及时了解党员和领导干部学习教育情况。
完成时限:2016 年12 月
责任部门:党办、各支部

中共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委员会办公室 2016 年5 月1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