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对大众心理好奇,这本书就该扔在一边。今天大众心理研究已被不断细分为多个领域,按照庸俗的学术套路,勒庞的《乌合之众》不但很难被归类,甚至不能算严格的学术著作——它基本上没有清晰的概念辨析,也省略了必要的逻辑推理,它是用举例和激情澎湃的价值判断来感染人的。
如果你对革命、对社运这类话题感兴趣,这本书也该扔在一边。这本书无论是在事实性的了解,还是技术性分析上,都没有什么帮助,今天相关的研究专著真可用汗牛充栋来形容。
它本非科学著作,没有相关数据支持,虽然无数据和实验支撑,但他使用的抽样事件均有据可查。事实上,深层剖析确不是该书的主要任务。简单的说,其观点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大于其可研读性。不过我们可以换一个角度看待勒庞和他的《乌合之众》。对于一部具有重要意义的作品来说,严谨和逻辑不应该作为其主要价值评判标准。我们应该关注的是它发现了什么,创造了什么。一部伟大的作品之所以伟大,并不是因为他严格的遵守着范式,而在于那些闪耀着的具有鲜明色调的个人智慧的光芒——这些东西通常是无法通过逻辑去解释的。这些思想很可能会引导我们重新审视,质疑和思考各种对自身和世界的设想,同时改变我们看待事物的方式。
作为“群体心理学”的开山之作,勒庞的观点是颠覆性的,因为他走向了常识的反面。我们习惯以数量作为判断正误的标准,如“少数服从多数”,“投票表决”等等。而勒庞毫不留情地揭下群体的面具,指出群体=白痴。
该书原名“the crowd”,直译为“群体”,而译者翻译成“乌合之众”,增加了些许感情色彩不仅不失偏颇,也迎合了市场口味吸引不少外行人的眼球。《乌合之众》如果只看封面,很容易误以为勒庞指的是广大的人民群众,但作者原来说的是其实是“群体”,侧重点在“群”,即人们的趋同性,在中译本的正文里,使用的词也一直都是“群体”。 在《乌合之众》的开篇之中,勒庞首先就干了一件事情,就是对其书中描述的群体的社群关系做了一个定义。认为只有面对某些事情具有共同的某种相关性的行为的个体总和,才叫做群体。这些个体在面对一些事情的时候,能共性的产生一种情绪或者行动,才为其语境下的“群体”。“群体”不仅包括底层群众组成的群体,也包括贵族和所谓的“精英”组成的群体比如议会。他说:“...they have been transformed into a crowd puts them in possession of a sort of collective mind...”,勒庞的本意是说群体中的人会丧失理性跟随情感,然后研究在人们的思想趋同之后的各种情况,并不只是在说广大人民群众都是一帮“乌合之众”。
勒庞认为,当个体融入群体时,个体的行为特征将被淹没,取而代之的是构成该群体的新的行为特征。群体具有感性,盲目,易变,低智商化,情绪化,极端化等特点,且无论构成该群体的个人是多么高尚聪明,一旦进入群体,个人的这些品质将不复存在。而通过暗示,断言等手段,群体完全可以被操控!西安大学生魏则西之死,再度引发舆论对百度和莆田系的猛烈批判。群体是无意识的,所以他在行动之前是没进过任何思考的,所有行为完全是下意识的本能反应。所以当他们了解到魏则西之死,周围的人都在转发,他们就转了,将枪口对准莆田系医院,当得知百度推广与其利益相关从中牟利,百度就成为了众矢之的。
对准百度和莆田这对难兄难弟的舆论炮火再响这是意料中的事,血友病吧事件刚过,百度有“前科”,而且还是大树,招风亦是必然。“老军医、包治淋病”起家的莆田系一直就给人不太正面、干着暗地里的勾当的形象。两者通过竞价排名搜索合作联系到一起,黑的更黑,原先还有点白的,也黑的难看。
但是有一些细节似乎被忽略了,即魏则西2年前体检时得知罹患“滑膜肉瘤”晚期。该疾病为“一种软组织肿瘤,目前除了最新研发和正在做临床实验的技术,没有有效的治疗手段”,更何况是晚期,救治的希望十分渺茫。
简单还原这个过程可知,魏则西得了不治之症,虽然我们怀着难过的心情,但这是残酷的现实。如果不是不治之症,他可能早就在那些正规大医院治好了,也就不会到百度上去搜索竞价排名的医治方案。
百度的竞价排名作为一种商业模式,本身并无太大问题,央视的优质时段广告不也靠竞价而得?商家如莆田系花钱去竞价排名,为自己打广告,本身也没有太大问题。只是,当竞价上去的商家销售的是假冒伪劣产品或名实不符的服务时,消费者可以通过《广告法》进行维权索赔,包括向投放广告的商家和广告平台本身;如果达不到违法的程度,至少要恪守道德伦理,因为没有道德的市场行为是可怕的。
此事当中,大众舆论一味的抨击百度和莆田系,但更值得讨论与关注的是,监管之责与监管之失!一些公众还在探讨魏则西事件,百度的责任大一些还是涉事医院责任更大。很多公众可能缺乏专业的判断,但是,相关监管部门应该依法对全部链条进行调查,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结果。盈利是企业的本能,但是,如果让这种本能不伤害他人的利益,不堕落成一种肮脏的交易,唯有依靠法治和监管。
我们在看穿了群体情绪的真相后是否能在群体活动中保持清醒和理智?在群体情绪和行为的传染之下,你作为“聪明人”,是否能在举棋不定时依然做出不一样的选择?这就是勒庞的《乌合之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