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编辑: 发布时间:2018-09-17 浏览量:5841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执行《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中心党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扎实有效推进生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会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努力营造中心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武汉市卫计委工作要求,根据三年为期的总体安排,通过打黑除恶专项行动,打击“医闹”、“医托”等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患者与职工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为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贡献力量。

三、机构设置

中心成立以党委书记周新华、主任**为组长,副主任周卫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保卫科,吴涛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万中清、胡昌旭同志为联络员。

四、打击重点和整治重点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并深挖其背后“保护伞”,彻底铲除其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结合医疗行业特点,突出打击以下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3、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4、中心有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5、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6、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7、寄生在中心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许勒索的黑恶势力。

8、在中心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9、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中心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10、其他影响系统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强化线索摸排管理。要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对中心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梳理分析并提供案件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规范线索管理,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办理。

(三)依法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

(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中心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工作,动员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中心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督导考核。中心将把组织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对群众反映强烈,组织不力造成工作被动的将严肃处理;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将严肃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