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计生委(局),开发区社发局,风景区卫计办,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及9月4日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现就做好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与平安医院建设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基层“拍绳”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机制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摄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和工作秩序。
二、工作原则
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
三、时间步骤
(一)持续宣传发动(贯穿2018年全年)。切实加强对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者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做到广泛知晓、积极支持并主动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宣传媒体,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和网上平台,发动干部职工和群众踊跃举报、检举揭发黑恶违法线索,并移交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保护措施。
(二)深化线索摸排(贯穿2018年全年)。继续在全行业内组织开展黑恶线索大摸排,摸清底数,梳理分析。在医疗卫生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发现医闹、医托、号贩子、非法行医、“两非”、非法采供血、地下美容贷、地下代孕、黑救护车、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黑恶线索和乱象问题。
(三)落实联动机制(2018年9月上旬至12月底)。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案件会商协调、黑恶线索移交转办、黑恶线索核查督办等工作机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惩。
(四)实施综合治理(贯穿2018年全年)。市、区卫生计生委要依法行政,强化监管,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治理行业乱象相结合,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要与政法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推动行政执法与公安司法、执纪监督有效衔接。
(五)加强督办督导(2018年9月中旬至12月底)。委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重视不高、排查不细和落实不力的单位将进行点名通报,并严肃追责问责。
(六)检查考评(2018年年底至2019年年初)。把专项斗争纳入年度综治(平安建设)、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评的重要内容,严格进行考核。
四、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党政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市扫黑除恶工作,及时与市扫黑办对接,做好资料整理和信息收集、上报,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宣传处:指导全系统宣传栏、电子屏、网站、微信公众号的宣传,宣传典型案例,宣传活动效果,宣传正面典型,做好舆论方面的正确引导。
医政医管处、中医处:要统筹排查医疗系统的扫黑除恶治乱方面的问题线索,督导整改,促进工作常态长效。做好医托、号贩子、血霸、医闹、地下供精采卵、地下代孕、地下美容贷等取证工作,并引导打击在医疗卫生单位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等违法违规行为。
疾病预防控制处:重点做好精神病易肇事肇祸患者、艾滋病易肇事肇祸患者等救治工作,防止恶性事件发生。
执法监督处、市卫生计生执法督察总队:要对全市医疗行业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特别是非法行医、计划生育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等。
规划政策法制处:引导打击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寄生在医疗机构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许勒索的黑恶势力。
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要建立扫黑除恶工作的执纪问责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主要领导要担负起第一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专业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并与“鼎星”工程、星级平安单位创建和雪亮工程等平安稳定工作有机融合,共同推进。
二是强化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纪律,以良好的工作作风,严明的工作纪律、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维稳绩效管理、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基层作风巡查重要内容。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对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造成重大影响的将实行“一票否决”。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对其第一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市卫生计生委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