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手册之申请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
来源:精防办 编辑:董玲 发布时间:2024-01-22 浏览量:2211

(一)申请条件

按规定参保缴费且医疗待遇正常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有下列疾病的,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向辖区医保经办机构提出门诊治疗重症 (慢性)疾病的申请:

1、重症疾病(7 种):高血压 3 级(有心、脑、肾、主动脉并发症之一的)、糖尿病(有感染、心、肾、眼、神经、血管并发症之一的)、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脑器质性精神障碍)、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放化疗、慢性肾衰竭需做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斥、肝移植术后抗排斥。

2、慢性病(24 种):慢性肾衰竭(慢性肾脏病 4 期及以上)、乙型肝炎的抗病毒 治疗、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慢性重度肝炎及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GOLD3 级及以上)、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达到肺、心功能失代偿期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发生了甲状腺毒症性心脏病的)、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X 线检查关节病变Ⅲ期及以上的)、系统性硬化病(达到皮肤病变硬化期或萎缩期的)、强直性脊柱炎(出现“放射学骶髂关节炎”的)、帕金森病及帕金森综合征、血管介入治疗术后、心脏瓣膜替换术后、孤独症(孤独谱系障碍)、脑性瘫痪、精神发育迟滞(伴有精神症状的)、重症肌无力(中度全身型及以上)、脑血管疾病后遗症(经影像学证实并且有严重神经功能缺损)、癫痫、冠心病(心力衰竭达到难治性终末期心衰阶段)及冠心病外科治疗术后、风湿性心脏病(心力衰竭达到难治性终末期心衰阶段)。

(二)申报材料

1、线下申报

(1)本人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近期(两年内)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治相

关疾病的诊断证明、出院记录或其他病历资料。

2、线上申报

微信搜索小程序“武汉慢特病申办”,进入程序后按提示填写参保人信息、病种 信息,上传“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等材料进行申报。

(三)办理地点 区医保经办机构

(四)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医学鉴定→审核确认

(五)咨询电话

027-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