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消防系统维保服务
来源: 编辑: 发布时间:2019-11-08 浏览量:78995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消防系统维保服务

院内招标公告

依据《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中心现对二七院区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院内招标,现将本次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二七院区消防系统维保服务

二、项目编号:WJ-FW-2019-008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安防系统维护保养范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防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

(二)维保地点:武汉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

(三)安防系统维保及检验标准:

GA503-2004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GB25201-2010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50045-19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20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四)服务期:一年

(五)预算金额:8.375万元

(六)服务技术要求:

1.维保内容:在确保武汉精神卫生中心消防系统现有功能不降低的情况下,定期对系统设备及线路进行检查和保养,包括月度保养、季度保养、年底保养以及每年进行一次年检,同时还需提供紧急维修服务。总维保面积≈27717.55㎡。

2.月度维保事项

2.1.了解设备运行情况,确保现有系统正常运行;

2.2.对系统进行检测,包括检测线路、电源工作状态;

2.3.检查系统正常运行情况,包括查看各设备工作状态,并填写日常维护记录,并由武汉精神卫生中心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3.季度维保及年度维保事项

3.1.除例行月度维保工作外,每季度以及每年对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测试,并出具季度或年度测试报告。年度检测由具备消防检测资质且消防部门认证的消防专业检测机构来完成,费用由维保公司承担。

3.2.配合消防部门或消防部门指定认证的相关消防专业检测机构的检查工作及院内组织的大型消防演习。

3.3.培训现场工作人员,熟悉消防系统的原理、性能和操作规程。

3.4.急修服务内容:维修期间,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需紧急维修而现场工作人员又无法解决时,维保公司应及时派有经验的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到现场应急维修,节假日也需确保维保公司有专业技术人员值班;对系统可能出现的故障接到院方维修指令后应及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赶到现场排除及维修,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3.5.维保服务要求

3.6.必须保证消防系统运行正常,任何由维保公司提供的产品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维保公司给予免费维修或更换,且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7.每次定期检查服务后三天内,维保公司应向武汉精神卫生中心保卫科呈交检查报告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还须及时提出必须维修的意见或消防系统的整改意见,如发生设备的更换,应在报告上列明其型号及价格。

3.8.维保公司必须每隔二星期委派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对消防应急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维护。

3.9.在维保合同范围内,对甲方可能陆续提出的系统整改意见,维保公司应认真对待并积极完成,对合同范围以外的,乙方应尽可能的协助完成。

3.10.义务对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消防控制室值班工作人员讲解消防系统运行及维修保养专业知识,提供每年不少于2次的现场培训。

4.消防系统设备维护保养总体要求

4.1.维保服务合同由成交人与武汉精神卫生中心签订,维保服务合同一旦签订,对维保按照维护保养规范标准实行服务。

4.2.成交人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后,如不能完成投标书承诺的服务指标或不能遵守服务合同,委托方将根据考核情况处以违约金,并从维保服务费中直接扣除。

4.3.如果成交人没有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武汉精神卫生中心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如因成交人造成的损失还应对此作出赔偿。

4.4.合同期满后,如成交人未能续约,应将维保服务的全部档案资料无条件移交给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签署《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见附件二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四)供应商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企业声明函;

(六)供应商在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公示期间内的网站截图);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五、投标报价构成

本报价为最终含税价,在采购需求未发生重大变更的情况下,采购人不会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六、投标文件构成

(一)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制造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函及响应文件,参照评分细则编制,见附件一(加盖公章)

(七)报价一览表(加盖公章)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91111日至20191115 1700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采购管理办公室,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文件袋封口上需加盖公章(上述第六点(一)至(五)项另附一份不予密封,供投标资格审查使用),逾期未交投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八、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九、开标地点: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

联系电话:027-82281727

联系人:邱哲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9118

附件一:

评分细则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分 = (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20

项目

评标分项

子项目及分值

分值

价格20

报价得分

价格评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D),其价格分为满分20)

2、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D/投标报价V)×20

20

商务30

企业业绩

提供近三年内类似业绩,每份业绩2分,满分10分(所有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未提供证明文件将不得分,复印件关键页面需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未提供)。

10

磋商响应文件制作

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得5分;如果缺漏,酌情扣分。

5

人员配备

投标人须有足够的相关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并同时提供该人员的证书。未提供不得分

5

提供该人员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有得5分,没有不得分

5

服务承诺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进行打分,最优的5分,一般2-4分,其他0-1分。

5

技术50

安全服务

方案

根据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中安全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和合理性酌情打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一般故障维修服务计划)

好:安全服务方案内容科学合理完整,针对性强,完全符合采购人需求得20分;

较好:安全服务方案比较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得10-19分;

一般:安全服务方案内容一般,有一定瑕疵得1-9分;

未提供不得分。

20

维修替换保证措施

根据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维修替换保证措施的完整性和合理性酌情打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水系统保养服务方案和计划)

好:维修替换保证措施内容科学合理完整,针对性强,完全符合采购人需求得20分;

较好:维修替换保证措施比较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得10-19分;

一般:维修替换保证措施内容一般,有一定瑕疵得1-9分;

未提供不得分。

20

技术组织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根据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中技术组织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包括保证维护期的工作计划组织措施、巡检、检测验收措施、考核办法及相关的处罚措施)酌情打分

好:组织实施方案内容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完全符合采购人需求得10分;

较好:组织实施方案内容比较科学合理,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得5-9分;

一般:组织实施方案内容一般,存在一定瑕疵得1-4分;

未提供不得分。

10

评分汇总

100

附件二: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

承诺内容 :

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 ,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 ;违法失信 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 、行业组 织、社会公众 、新闻舆论的监督 ;

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 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72号)要求 ,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武汉)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 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

承诺单位(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承诺日期 :